會員

入會方式

◎贊同本會宗旨、年滿二十歲、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申請入會:(一) 具有學士學位以上學歷,並從事運動生物力學相關研究之人員; (二) 在台灣從事運動生物力學相關工作之教師、教練、研究生及相關人員。

◎填具入會申請表、附送有關證件或論文,經理事會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始為正式會員。

◎入會費:於入會時繳納。1、個人會員:新台幣1,000元。具學生身份者,於入會時檢具證明,得繳納新台幣100元。2、贊助團體會員:新台幣10,000以上。

◎常年會費:1、個人會員:新台幣1,000元。當年度具學生身份者,新台幣500元整。

◎繳納方式:劃撥至本會郵局劃撥帳號 (戶名:台灣運動生物力學學會、帳號:19657315)。

◎必須將劃撥收據影本與本資料表寄至台灣運動生物力學學會。地址:屏東縣 900 屏東市林森路1號六愛樓3樓 聯絡電話(08)766-3800 分機 12305 或 33600。

台灣運動生物力學學會個人會員權利與義務細則

103.8.15第六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

一、依據台灣運動生物力學學會(以下簡稱本會)章程制訂本細則。

二、會員資格:贊同本會宗旨、年滿二十歲、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:

(一) 具有學士學位以上學歷,並從事運動生物力學相關研究之人員;

(二) 在台灣從事運動生物力學相關工作之教師、教練、研究生及相關人員。

三、入會辦法:由會員二人介紹、填具入會申請表、附送有關證件或論文,經理事會通過,並繳納入會費1,000元(學生身份100元)及當年度會費1,000元(學生身份500元)後為個人會員。

四、會員義務:

(一) 遵守本會章程,以及會員大會、理事或監事等會議之決議。

(二) 年繳納當年度之常年會費1,000元(學生身份500元)。

五、會員權利:

(一) 參加本會會員大會行使章程第十四條規定之會員職權;

(二) 享有本會理事、監事的選舉權,以及被選舉權;

(三) 免費或保證最優惠價取得本會發行之所有刊物;

(四) 投稿本會刊物享有最優惠折扣;

(五) 加本會舉辦之學術研討會享有最優惠折扣

六、會員資格維持:會員需繳納當年度之常年會費後,始得享有會員權利。當年度定義是從每年1月1日起,至12月31日止。

七、會員資格喪失:

(一) 有違反法令、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時,得經理事會決議,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;

(二) 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,經會員大會決議予以除名;

(三) 員欠繳當年度常年會費者,暫停其會員權利,直到補繳後自動恢復。

(四) 會員欠繳常年會費達兩年以上者,視為自動退會,需重新申請入會,並再次繳納入會費。

八、本細則經第六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,變更時亦同。